关于组织参加总社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省社机关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
2月24日下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总社有关要求,现就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于2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准时召开,我省省级分会场设在省专用通信局电视电话会议室(滨湖中心技术服务综合楼2楼,包河大道与迎淮路交口向东200米)。
二、参会人员
省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省社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在肥的企业,参加所在市市级分会场会议)。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将参加省级分会场会议。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省社办公室;
2.请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省社机关参会人员于2月24日下午2:00,在合作经济大厦一楼统一集中乘车,车辆安排:皖A32281、皖A00177,会议结束后可乘原车返回。各企事业单位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3.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集中、整齐就座,下午2:45前就座完毕。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洪勇; 联系电话:62663761。
特此通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