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进一步完善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全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2015年3月31日,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在合肥召开第二次会议,省政府梁卫国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刘永春副秘书长,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主持会议,并就全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问题作工作报告。会议传达了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增补省司法厅、省物价局、省残联为成员单位。
梁卫国副省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为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梁卫国副省长对扎实做好今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明确提出三点要求,即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规范各项救助工作,突出抓好救助能力建设。针对加快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梁副省长强调,现阶段首先还是要健全需要救助对象的核查机制,同时还需要坚持长期公示、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综合施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各部门要在现有的工作要求和法律法规下,做好核对工作。要搭好核对平台,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加强对核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边探索、边总结、边改进、边完善,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核对工作运行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
吴旭军厅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目前我省县级以上核对机构已经全面建立,编制人员逐步到位,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发挥作用,核对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核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核对机构快速建立,核对平台建设逐步铺开,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相关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核对成效初步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关心重视,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与民政部门的强力推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目前仍然存在着工作推进不够平衡、核对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共享难度较大、经办能力相对不足等矛盾和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五个一”的思路,即“落实一个协调机制,完善一套流程办法,搭建一个比对平台,成立一个核对机构,打造一支专业队伍”,强化核对工作制度支撑,构筑跨部门信息共享核对平台,继续完善和规范核对机构建设,确保“十二五”末在全省范围全面建立核对机制。
附:安徽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信访局、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省残联。
上报单位:社救处
信息作者:寿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