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五险”同步参保公告

16.01.2015  23:39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接上级单位通知,自本月起所有单位必须五项社会保险同步参保,不允许单项或有选择性的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另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我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169号)文件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