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三明确”扎实做好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

04.07.2016  22:31

      为缓解五保供养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经济压力,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医疗护理保险。通过“三明确”扎实做好此项民生工程。

      一是明确护理对象。瑶海区辖区内五保对象及城市“三无”人员;2016积极为全区62名五保老人及城市“三无”人员办理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障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18元的标准,投入资金7316元。

      二是明确理赔标准。购买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五保供养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医院治疗的,将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由保险公司给付医疗护理津贴,在一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护理津贴4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7天,全年赔付达到50天;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护理津贴126元/人/天,全年赔付达到120天;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死亡的,赔付伤残、身故保险金6.3万元。截至上半年,瑶海区共理赔4人,理赔资金1.512万元。

      三是明确服务责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帮助收集相关材料并将保险护理津贴赔款及时直接支付到其个人账户,实行365天×24小时专人、专线服务。此项民生工程将向五保老人提供比较完善的人身及医疗保障,减轻五保对象和政府负担,维护了五保对象合法利益,有效解决了五保老人因病住院护理问题,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

上报单位:瑶海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阮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