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
13.05.2018 23:55
本文来源: 合肥学院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合肥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获批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工程(环境工程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两个领域)获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新增硕士点将借鉴“特需项目”试点以及对德合作培养经验,创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强调“知识输出导向”;培养过程强调“项目驱动”;育人机制强调“产学研合作、国际合作”;导师队伍强调“校企双导师制”。引入“基于学习负荷学分计算方法”,采取“多元化的学业评价”。
作为国家在建的“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国际化办学积淀的根深叶茂,“特需项目”试点7年来的特色经验,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的落地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学校将“硕士学位授权”建设工作作为2018年核心工作之一,对照建设标准,找准短板,优化资源,深入探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将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注重内涵发展,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通过统筹多元经费渠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提升建设动力。突破定式,创新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继续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与工程实践能力。
(研究生处 宣传部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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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8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