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全国法院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合肥中院研究室最终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法院受到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之一,也是全省中级法院获奖的3个先进集体之一。
近年来,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研究室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标杆”和“表率”作为工作标准,主动而为,努力把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形成内容紧扣实际、问题针对性强、建议可行性高的信息材料,报送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2012年以来,共向上级法院、市委报送信息1037条,其中被最高法院采用15条,省委办公厅采用87条,多次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其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批示2次,市长张庆军批示1次,信息工作考评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位居第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推进全市法院信息报送工作,研究室着重作了以下工作:一是树立三种意识,提高信息质量水平。树立高位意识,从领导的角度和全局的高度去思考、谋划信息工作,在写信息时做到胸中有全局,办文有高度。树立超前意识,坚持把领导关注的、正在思考的、有待了解的问题,作为信息工作的切入点。树立精品意识,加强经验总结、问题建议等深层次信息的挖掘,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性信息。二是突出三个坚持,增强信息服务效能。坚持围绕中心。确保信息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法院中心工作服务,以领导关心、群众需要作为信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法院审判实践,增强对案件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的分析研判,为领导发现、研究、解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坚持转化应用。将信息工作与理论调研、司法统计、新闻宣传等工作结合起来,使优质信息转化为领导决策的依据,转化为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新闻宣传的素材。三是加强工作保障,构建信息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广、渠道畅、效率高、服务好的“大信息”工作格局。建立起以研究室专职信息员为基础、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兼职信息员为主体、全市法院广泛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网络。出台《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信息工作的计划、编报、审核、考评、奖励制度,激发干警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召开信息例会,以集中授课、稿件点评、面对面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工作水平。
今后,研究室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编报工作,力争在前瞻调研、主动研判、服务大局上有新成效,继续发挥好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