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男子私砍自家495棵树 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28.06.2014 20:05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没想到砍自家种的树,竟犯了法。”彭德军很懊恼。在没有获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他私自砍伐自家的495棵杨树。因构成滥伐林木罪,他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彭德军是滁州市来安县杨郢乡人,2002年,他在村子的山坡上种了约6亩的杨树,想等这些树长起来后拿去卖钱。可事与愿违,两年多过去了,树木长得并不理想。“长不好就卖不出好价钱,而栽种时间越长,搭进去的钱也就越多。”思前想后,彭德军决定提早把树砍了卖掉。彭德军砍树的事情,遭人举报。来安县森林公安立即进行了处理。
经过现场勘查,公安部门发现杨树一共被砍495棵,被砍伐的杨树立木蓄积为31.067立方米。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德军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的规定,其在没有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采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记者 孙友杰 通讯员 王宇 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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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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