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男子连抢7起被擒“四进宫”

10.03.2016  16:59

              曾因涉嫌抢夺罪“三进宫”的砀山男子赵某,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在连续作案7起后又被砀山县警方抓获归案。

 

  1988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赵某刑满释放后,1997年12月又因涉嫌抢夺罪被砀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5年出狱后,又因再次抢夺犯罪被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2016年元月份刚刑满释放。

 

  今年3月7日上午,砀山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河南省夏邑县警方协查通报,称2016年2月22日16时许,在夏邑县骆集乡发生一起抢夺案件,被抢现金7000余元,砀山人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接报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立永立即组织警力微软赵某的社会关系进行研判,并一致认为赵某多次受到打击处理,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随后,侦查员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对赵某的行踪进行摸排,当天晚上7时许,民警掌握到赵某的准确信息。为了防止其再次潜逃,侦查员深夜11时许秘密进入该村,对该村进行秘密搜索,并于3月8日凌晨1时许在该村一废弃土房内将其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赵某对2月22日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骆通路北100米左右抢夺现金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2016年以来先后在河南商丘、虞城和砀山抢夺7起的犯罪事实。(张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