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狠心父亲拿弱智女儿当诱饵 与当地人勾结“放鹰”诈骗

05.06.2014  08:15
核心提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伙同他人,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给他人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张某、孙某等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但由于小欢为无行为能力人,系被其父利用,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农村,放鹰诈骗屡见不鲜,但是父亲利用女儿智力的欠缺而将其作为行骗的工具,着实让人悲愤交加。亳州市谯城区潘某带着弱智女儿来到砀山,与当地三人勾结,实施放鹰诈骗,骗取两名男子的彩礼钱。日前,砀山县法院已对该放鹰团伙依法进行宣判,狠心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潘某是亳州市谯城区某村农民,与女儿小欢(化名)相依为命。眼看女儿到了待嫁的年龄,可是街坊四邻都知道小欢从小智力发育的问题,从没有主动提起说媒的事,潘某急在心里,却也无能为力。2013年春节前,潘某带着小欢到砀山走亲戚,期间孙某提出给小欢在砀山介绍个对象,潘某不好意思地说明了小欢的情况,贸然嫁到外地也怕女儿吃苦。在场的孙某、张某等便与潘某商量把小欢介绍给砀山县某村男青年崔某,骗点彩礼钱,等崔某发现小欢的智力问题时就让她以回娘家为名离开。潘某同意,便将女儿小欢介绍给崔某,成功地骗取了崔某二万元彩礼钱。小欢在崔某家住了三四天后,以走亲戚为名离开,再没有回去过崔家。随后,又以同样的方法骗取蒋某彩礼钱三万元。蒋某报案后,潘某父女及张某等被抓获。潘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伙同他人,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给他人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张某、孙某等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但由于小欢为无行为能力人,系被其父利用,未追究其刑事责任。(砀法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