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创新机制,规范执行权运行

13.10.2014  16:14
        安徽法院网讯    为缓解执行难问题,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运行,砀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有效促进了执行质效的提高和执行作风的转变。
      建立“全程分权制约”管理机制。我院高配执行局,执行局分设执行一庭、二庭、综合室,三个庭室互相配合与制约,共同为执行工作服务,实现了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使执行案件从分配到执行方案的制定、从各种强制措施的实施到案件的中止、结案的每个环节都受到分权机制的制约。
      设立执行查询室强化攻坚力量。将部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在外务工以及久执未结、缠诉、缠访的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统一移交执行查询室进行执行。执行查询室派专人追踪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别是对老人赡养费的执行、儿童抚养费的执行等涉民生案件进行优先执行。执行查询室成立半年以来,共查询执结跨省执行款项15起,执行标的40余万元;执行化解缠诉、缠访案件5起;执结5年以上的执行案件11起,其中执结了一起18年前的执行积案。
      完善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完善执行款相关制度的内容,规定执行款的收取、保管、发放由院财务统一负责。所有执行案款都必须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案款现金,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规范异议、复议案件的受理与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依法提出异议、复议申请,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得口头回复。异议、复议案件听证并实行合议制,以裁定方式结案,裁定书必须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有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