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情系孤残儿童

02.08.2016  20:44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孤儿的生活一直牵动人心。砀山县民政局始终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7-9月份又临近中高考时间节点,通过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沟通,并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标准执行,截至目前1-9月份资金发放工作已经完成,共救助各类孤儿573人(社会散居孤儿524人,集中孤儿49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33.1万元,有力保障了辖区内孤残儿童的权益。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涵盖孤儿和“事实孤儿”两类。预计“困境儿童”救助将于2017年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实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原则进行救助,届时将为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更加有效保障。

      今年,砀山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工作原则,有效保障553人名孤儿基本生活权益。截至目前,全现共保障孤儿5127人次,其中散居孤儿4692人次,集中供养435人次。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胡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