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四项举措”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13.01.2016  12:05

近年来,砀山县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宗教团体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促进宗教团体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要求各宗教团体推选一批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修行精进、年富力强的教职人员进入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增强了宗教团体的活力。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二是提升宗教团体的政策法规水平。通过各种形式,举办宗教团体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宗教团体对政策法规的掌握水平。

 

三是引导宗教团体做好讲经说法工作。将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阐释好、讲解好各教派的经典经义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强了宗教界的道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并有力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时代要求相适应。

 

四是支持宗教团体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指导宗教团体利用各种形式,着力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