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五项措施着力完善城乡低保
为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有效避免错保乱报现象,确保最困难群体能及时得到救助,砀山县采取规范末端公示、拓宽回访方式、设立“救急难”窗口等五项措施着力完善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规范低保末端公示,促进监督。建立健全了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在每个社区、村组制作统一规格的固定公示栏,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信息和监督举报电话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扩宽回访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严格按照A、B、C类分别一年、半年和季度回访复审要求进行定期审核,同时,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生活近况、存在的困难,以及低保款项拨付是否及时到位,通过电话回访问计于民,及时掌握政策执行的偏差,有效促进工作。
三是设立服务窗口,着力开展“救急难”。结合“救急难”摸底排查工作和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我县制定了《砀山县“救急难”摸底排查方案》,建立县、镇、村三级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情况。通过救急难窗口中发现的群众中存在的急难问题,帮助48户困难群众申办了临时救助。
四是全面完成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专项清理,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375户2947人,清退率为5.62%,新纳入299户612人。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砀山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了由副县长为召集人,14个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核对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砀山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3名工作人员已经到岗,积极协调社保、住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开展核对工作。招聘6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50名社会公益性岗位充实到社会救助和各镇基层民政,目前已全部到岗。
目前,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3858户43930人,其中A类19283人;B类12348人;C类12299人,保障覆盖面5.13%,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370.03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471户,5883人,其中A类1450人;B类917人;C类351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246万元。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