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简化矿业权审批实行编制评审“三合一”
30.06.2016 14:0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据介绍,以前在山西取得采矿许可证要先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这三个方案涉及属地县(市)、省级审查等多个层面,且每个方案都要由专业机构编制,周期长、环节多、成本高。
今后,山西实行编制及评审工作“三合一”。《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市县三级审核,改为由省级直接组织评审,市、县参加;《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由省市两级审查,改为矿山企业编制完成“三合一”方案后直接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方案编制将“无门槛”,由过去规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变为矿山企业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省级发证矿山方案评审,通过公开方式随机抽选确定评审机构。
山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合一”新政实施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减少程序,提升效率。改革后,企业只需编制一个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只组织一次评审,审批时间将减少三分之二。二是减少环节,降低成本。经测算,此次改革后,矿山企业编制报告费用将至少减少一半。三是合而不重,科学合理。此次改革中,根据原来三个方案编制规范、规程要求,进行了有效整合,使方案既科学合理,又避免内容重复。四是对矿山开发影响不大的方案不需再编制。如地热、矿泉水矿企只需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章节,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已通过评审的地热、矿泉水企业,但尚未编制其他两个方案的将不需编制。五是明确界限,限制权力,除了矿山变更生产规模、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以及储量发生变化之外,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企业重新编制方案,大大节省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30.06.2016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