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期间吸毒撤销缓刑收监[第355期司法连线]
15.11.2016 00: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因信用卡诈骗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思悔改,吸食毒品,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山王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被原审法院撤销缓刑,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为社区服刑人员敲响警钟。
现年27岁的李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在八公山区司法局山王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宣判后,李某签署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保证书,保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今年7月,李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检测尿检呈阳性,八公山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八公山区司法局认定,李某自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后,表现一般,不思悔改又吸食毒品,已经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性质、情节严重,建议法院对其撤销缓刑。田家庵区法院经研究认为,李某在被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吸食毒品,依法应予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的刑罚。淮公
稿件来源:2016年11月10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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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2016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