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交流推进会在含山县召开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0日上午,马鞍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交流推进会在含山县召开。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市委书记张晓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从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明,副市长吴桂林,市政协副主席杨勇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详细了解了中心的建设运营情况。张晓麟指出,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建立专业高效的调解队伍,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开展,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成绩值得肯定。
张晓麟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围绕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做了大量工作,着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存在一些的问题和不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张晓麟就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二要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联动。三要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查遗补缺,不断巩固提高;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马鞍山模式。四要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五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运用。六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近年来,含山县人民法院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积极打造“构建大平台、推动大调解”司法品牌。根据物业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和家事审判改革的需要,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动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今年4月,省高院院长张坚一行来该院视察调研时,对该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1-5月,含山县人民法院委派调解98件,引导当事人到相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的19件,委托调解20件,邀请调解336件,3名律师调解员配合法院成功调处13起案件。为含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