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督查颍泉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

22.09.2014  17:53

   本报讯 9月19日,由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永骧带领的督查组一行,赴阜阳市颍泉区督查指导该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颍泉区政府副区长李大春,区民政局负责人陪同。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颍泉区伍明镇,查看该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和“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低保对象家中,查阅与核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低保证管理及低保户动态管理等情况。

      随后,督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颍泉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汇报,并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以及省、市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督查组在肯定颍泉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求颍泉区要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在低保受理、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工作平台的管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责编: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