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

19.11.2018  20:50

  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18日12时,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八批信访件74件,涉及环境问题118个,多个信访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39个,水环境问题29个,噪声环境问题13个,土壤环境问题11件、生态问题8个,辐射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7个。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其中,合肥市12件,阜阳市9件,六安市7件,安庆市、滁州市各6件,池州市5件,马鞍山市、亳州市、淮南市、芜湖市、宣城市各4件,宿州市3件,蚌埠市、淮北市、黄山市各2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 编辑: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