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紧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放松
一是立即开展全面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生态文明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由市环保局列出相关问题清单,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查。
二是对已问责情况开展“回头看”,由市环保局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将可能涉及问责的相关问题线索清单及时提交至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交办处理,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强化调度,近期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委员会专题会议,调度中央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水环境保护和秸秆禁烧等工作,并通过网站实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按周报送、按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整改信息,编发整改工作简报,确保信息报送环节无差错。
五是从严做好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绿盾行动”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将清查结果及时提交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和林业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修复”的原则,督促相关县市区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建设的通知》,不断强化联合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相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建成并投运。
七是继续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秸秆禁烧责任追究的通知》,继续加强督察、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建立了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秸秆禁烧微信工作群,形成上下协同、部门协作的局面;充分发挥秸秆禁烧“蓝天卫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利用市域内的110个远程摄像头,对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并通报。
八是要切实做好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等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后续工作,坚决杜绝虚假治污,确保问题整改要彻底,现场督查动态跟进,举一反三、抓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