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四督四保”制度 协调推进“大新专”项目

12.10.2015  19:08

  中安在线讯 记者10月12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调调度机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全面实施“四督四保”制度,加快推进“大、新、专”项目建设,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协调推进的重点是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

  其中,“”是指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包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网络、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能源矿产资源、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现代物流和轨道交通等;“”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项目和其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是指各专业类重大项目,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

  《办法》要求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即:督查推进新建项目,保证开工率;督查推进续建项目,保证竣工率;督查推进竣工项目,保证达产率;督查推进储备项目,保证转化率。

  对“大新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行台账管理:申报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的相关信息将录入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发改委审核确认后正式入库,并建立电子台账动态管理;省发改委和省有关单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各地、各有关单位需按月报送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调度及调度意见落实等情况,“大新专”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也将向省政府报送,同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