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督促履行显成效 感恩锦旗赠法官

09.12.2016  19:06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6日,几名村民代表面带笑容,手持感恩锦旗,来到明光市人民法院涧溪人民法庭,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

  据悉,2011年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村民组签订《用地补偿协议》一份,协议约定杨某某每年给付原告32000元作为该地的补偿,使用期限为5年,在原被告签订该协议时,被告先支付96000元补偿款,余款64000元定于2012年6月30日前支付,余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涧溪法庭。鉴于该案关系到村民组的集体利益,且涉案金额较大,法庭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次与原、被告协调,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某于2015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村民组土地补偿款56000元。

  履行期限即将届满,杨某某却毫无履行动向。承办法官积极开展督促履行工作,多次催促被告缴纳土地补偿款,并告知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及若该案申请强制执行后可能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等。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最终按期履行了给付义务。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