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加班 拿不到的加班费(多棱镜)
国庆假期已过去一个月,北京市民的APEC假期又要来到。假期加班的员工,加班费拿到了吗?
“除了春节以外,其他的法定假期公司里都有人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在北京市某民营企业上班一年的小王说,“不仅我没有,所有员工都没有,领导说公司就没有关于加班费的政策”。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十一长假期间仍有大量业务要处理,“员工都要写自愿加班申请,那样公司就更不用支付加班费了。”
时下,节假日加班成为许多员工的工作常态。我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然而这项法律法规出台多年,落实得并不理想。今年国庆节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节假日加班费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86.6%的受访者表示知道《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工资标准,35.7%的受访者表示“从来拿不到”节假日加班费,35.0%的受访者表示“有时能拿到”。
多数人知道国家关于节假日加班的规定,为什么不要求单位按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呢?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先生说,“平时加班不少但是没拿到过加班费。谁敢去要呢?大家都想给领导留点好印象,不会为一点加班费去要说法。”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此前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劳动者的投诉中,涉及加班费的不足10%。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金英杰副教授表示,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而应依法获取的劳动报酬,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体现,“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是一种违法行为。”现实中,劳动者不敢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金英杰认为关键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主动作为,对用人单位违反加班规定的,及时查处。“当前我国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应得到有力的保护。相对于其他劳动纠纷,加班报酬的监察容易操作,也能够迅速见效。”
现在,新职业不断涌现、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一些用工单位以非标准工时制度为由而不支付加班费。小马在北京市干快递,“有的买家指定休息日送货,我们当然要去送,但只有春节会有额外的加班费。”于先生从事道路勘察工作,“经常一出差就是十几天,如果正巧赶上中秋节、国庆,照常工作是常事,但是从没领过加班费。”金英杰介绍说,我国劳动法考虑到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除标准工时制外,还规定有无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非全日制工时制度,其中只有实行无定时工时的,在一定前提下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不过,他强调,用人单位实行无定时工时应当办理申报手续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不是单位自己想这么做就可以的。而且有的省份规定无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如果想维权又担心失去工作,不妨在日常工作中做个有心人,保留相关加班证明,离职的时候一并提出。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07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