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省司法厅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会场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主持座谈会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3日,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以“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座谈会,在我省省级层面尚属首次。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出席会议。省司法厅、省高院及省内部分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律协、省律协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张坚指出,法官与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应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基础上,实现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深化和发展。各级法院要在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信访案件听证及处理等方面发挥好律师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案件的妥善处理和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要为律师参与矛盾调处提供工作便利,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律师设立专门的工作场所或窗口,方便其开展工作。同时,各级法院还应搭建好常态化互动交流平台和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并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制度。
洪禹候指出,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是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法官、律师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着力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法官律师联席会议制度等;各级律协也要着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石德和总结指出,张坚院长和洪禹候厅长从不同侧面阐述了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诸多重要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级法院要制定相应工作机制,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互动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会议听取了法官和律师代表对当前双方关系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了广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