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已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我省将正式印发实施。为做好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车改)实施工作,请各市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并报送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范围
各市车改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车改精神和要求,结合市情,负责制定本地区车改实施方案,批复市直机关各部门、参公单位和所属县(市、区)车改实施方案。各市车改领导小组制定并报送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的实施方案为本地区车改的指导性、原则性、系统性方案,内容须涵盖市本级、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车改工作安排。
二、实施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编制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车改范围、改革任务、管理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以及6个单项材料: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办法;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公务交通补贴测算情况说明(见附件2);各市车改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市车改实施方案(含附表、附件)报送前需与省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经本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由市车改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盖章,于2015年8月8日前,一式15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联系电话:0551-62601335,文件电子版发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关于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