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贴条”罚款可回家缴 7月1日起试点
从今年7月1日起,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安徽等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试点。如果在省外遇到交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就不用专为缴罚款跑冤枉路。昨天下午,记者从省交警总队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7月13日,我省代收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476笔,金额68255.3元。
跨省罚单回家缴款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省份包括安徽、河北、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比如江苏牌照的车辆,在安徽违停被交警现场处罚,那么车主就可以回到江苏的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负责人介绍, 7月1日之在前,当事车主是必须再到安徽来处理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江苏并非试点省份,如果安徽车主在江苏遇到现场处罚,还是要去江苏缴款处理。
此外,跨省异地缴款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安徽的车主,长期居住在山东,短期回到安徽时被现场处罚,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经向省内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亦可在实际居住地的指定代理银行缴纳罚款。
只适用于现场处罚
此举也对交警部门录入违法信息的时间提出了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简易程序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应当在48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处罚信息导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确保当事人及时跨省异地缴纳罚款。
为什么此次跨省缴罚款只适合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车辆的非现场处罚主要是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下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车主已经可以回到车籍所在地处理。
“安徽经验”助力改革
据介绍,我省财政、公安部门于2010年率先在全国推行省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通过银行柜面缴款与电子化缴款渠道相结合,实现了“交通违法行为本地、异地和高速一站式处理,交通违法罚款省内实时缴纳实时勾兑”,确保我省“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罚不当场收取现金”,此举也为跨省异地缴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