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荣获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报表扬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皖政秘〔2018〕72号),对在2017年度省政府对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位居前25位的省直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我厅获得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报表扬,排名位居第1位。
为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从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等五个方面,对省政府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2017年,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在重点任务上有力有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11.1%,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9%预期增长目标,全省财政支出增长12.3%,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措施有力,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效果明显,保障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是在工作落实上坚定坚决。 扎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落实并准确报送省政府“五大系统”涉及财政的工作任务。 三是在基础工作上务实扎实。 公文办理、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等工作分别在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全省保密工作会议、省直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全省政务督查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信息报送、应急管理连续多年荣获先进单位,财政窗口荣获“优秀窗口单位”,在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中荣获“好”等次、居省直单位前列。 四是在创先争优上再创佳绩。 中央财政对我省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位居全国第3,并在政策试点、改革先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对我省充分倾斜。积极培育壮大财源,我省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位次在全国提升2位。自2012年以来,于2017年12月再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2017年度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我省再次获得优秀等次,在全国前10名中位居第4位,再次被国务院通报表扬激励。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总基调,贯彻新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聚力增效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重点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增效工作推进落实,以省政府“五大系统”为重要抓手,不断拓展督查督办的方式和效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力增效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文运转、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定点帮扶等工作,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聚力增效财政作为担当,加强与财政部的联系汇报,以扎实的工作业绩赢得更多的理解和信任,争取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提升财政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保障力,为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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