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

16.03.2017  20:38

近日,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切实解决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和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县(市、区)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基层公益文化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和文物协管员。试点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从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专项中统筹解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坚持公益资源、政府购买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岗位需求,探索操作形式,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

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是我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一项积极探索,对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保障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