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将加气站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
出租车加气难问题未来有望得到缓解。昨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到明年,我省将在目前220座加气站的基础上再新建近百座加气站,同时将加气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各市可根据自身需求规划布点。
全省新建近百加气站
近年来,我省天然气需求量尤其是车用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车用天然气消费总量突破3.7亿方,保持了18%以上的增长,高于其他行业用气增幅11个百分点,用气车辆超过10万辆。
为了缓解车辆加气难的问题,全省的加气站也在加紧建设。省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安徽全省累计建成加气母站20座,加气站220座,总设计加气能力近9亿方。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的目标,预计到2015年底,全省加气站总数达到近300座。“目标当时制定稍微低了点,从目前情况看还有一年时间,应该会新建近百座,超过300座。”省能源局油气处工作人员说。
核准权限下放至市级
近日,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改进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
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汽车加气站行业步入平稳发展阶段、各类社会资本积极进入的新形势下,将汽车加气站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规划布点,有针对地解决加气难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各市正在加紧制定本市2014~2020天然气加气站布局方案、总设计规模以及年度项目建设方案等。
延伸阅读
为确保安全,省能源局对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投资主体或主要股东需具备的条件也做了明确规定。
1.具备城市燃气专业运营资格。
2.有较为丰富的加气站运行管理经验。
3.有加气母站或与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其他应急保供措施。
4.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相应规模的供气协议,并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相关的保供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