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政策解读
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310号),大力推进省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围有什么变化?
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由2012年的省政府42家部门、单位,扩大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115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今年首次公开。公开范围与部门决算公开一致,不仅有政府部门,还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等部门,做到公开全覆盖。
各市县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围、公开程序比照省级进行。
三、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到什么级次?
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级次为部门、单位机关本级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省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级次,由2013年预算公开时的机关本级和纳入机关统一核算的预算单位,扩大到机关本级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开级次的不同,预算单位公开的“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与2013年预算客观上不可比。
各市县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级次比照省级进行。
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什么程度?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至末级科目,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其中,部门决算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按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另外,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数据的同时附相关解释说明材料,便于公众对决算信息的解读。
五、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何时公开?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省级115家一级预算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于8月29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时间统一,步调一致。
各市县由于部门决算批复时间不同,公开时间不统一,9月底前可实现全部公开。
六、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何种形式公开?
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在门户网站上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集中公开。
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