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及创建工作综述(一)

23.07.2015  18:31

 

蚌埠市: 建立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创建工作奖惩机制,把复评和创建工作列入对县区司法局的年度考核项目,明确对复评和创建工作排名前5位的司法所记集体三等功,排名前2位的司法所长记个人三等功,排名后5位的司法所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抄送所在县、区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

阜阳市: 组织开展全市省级示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活动,对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五化”标准,对全市14个省级示范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照省级示范司法所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进行查缺补漏,通过抓点带面,促进本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

淮南市: 一是持续开展司法所暗访巡查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对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务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开展等情况开展巡查暗访,通报检查情况。二是以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单兵教练、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司法行政队伍业务培训。三是狠抓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工作,针对司法所在政法专网、互联网中所涉及的业务系统使用,设定具体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每月通报、定期考核和督促检查等手段,确保业务系统及时更新基础数据,数据录入完整准确。

滁州市: 组成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巡查组,由市局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市13个省级示范司法所和申报创建司法所进行专项巡查。巡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全面了解司法所各项建设情况,要求各县(市、区)集中力量解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安市: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细化明确创建和复评的时间进度、硬件条件、档案整理、信息化等要求,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申报和复评工作,对全市21个省级示范司法所部署开展严格细致的实地初评,逐一补缺补差。同时以复评创建为契机,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室的作用,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等各项职能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司法所建设水平。

宣城市: 一是召开司法局党组会研究部署省级示范所创建复评工作,将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复评创建工作同步进行部署。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市创建复评工作推进会,开展学习观摩优秀所、卷宗评比、经验交流活动,找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市局局长与分管局长分别带队,对全市19个省级示范司法所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申报创建与复评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四是强化舆论宣传。依托“宣城基层微信群”平台,实时全面展示全市复评创建所所容所貌、软硬件资料,引导基层交流互动,相互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铜陵市: 认真落实省厅《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和“基层工作周”制度,每月开展1次基层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每月由基层科工作人员轮流到1个司法所工作1周,帮助司法所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坚持基层司法行政管理系统应用月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安庆市 : 市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市局负责同志带队对拟申报复评和创建的37个司法所进行巡查,采取现场点评的方式,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指南》,就创建过程中时间节点、硬件要求、档案资料整理归类以及相关要求进行明确。

(厅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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