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储备肉(活畜)和食糖储备计划的通知

07.06.2016  00:37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承储企业:

根据《安徽省储备肉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储备糖管理办法》,结合商务厅公众网公示结果,现下达2016年省级储备肉(活畜)和食糖储备计划。具体如下:

一、省级储备计划下达方式

2016年度省级储备肉(活畜)和食糖储备计划,分两轮执行。即完成第一轮储备任务且公检合格的,自动执行第二轮任务。在承储期间,若公检发现数量不足,则予以扣减计划或取消承储资质。

二、省级储备肉(活畜)计划安排

2016年度活畜储备第一轮入栏计划为5150吨,第二轮入栏计划为4950吨(详见附件1),第一轮储备期限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第二轮储备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代储单位和 基地 场要做好储备计划的衔接,若实施计划有困难,须在活储合同签订之前向省商务厅提出调减或取消承储任务书面申请书。在储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收储入栏工作,并书面报请省商务厅验栏。各单位要确保储备期间活畜足量。若发生紧急动用储备时,应无条件执行省商务厅下达的调拨令,按要求快速、足量组织储备肉投放到指定地点。

三、省级食糖储备计划安排

省级食糖储备安排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宿州新新糖酒公司、安庆丰城糖业公司3家公司承储。计划共2轮,每轮计划安排5000吨。(具体详见附表2)。第一轮储备期限自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5月21日。第二轮储备期限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11月20日。

四、加强省级储备的检查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省级储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要加强对承储企业指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省厅将组织公检人员对企业承担的储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数量。对不认真落实计划、不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等,将削减储备计划或取消储备资质。

联系人: 李  磊  0551-63540067   [email protected]

张  铭 0551-68150183

附件:1.2016年度第一、二轮省级储备肉(活畜)入栏计划表

        2.2016 年度第一、二轮省级储备糖安排计划表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