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省第十次党代会:推进依法行政 护航法治安徽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未来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由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
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突破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于政府能不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开一个证明要跑几家单位,一个行政审批要盖几十个公章……这样的费心劳力的办事流程在我省正逐渐成为历史。2015年我省公16个市、105个县(市、区)、1251个乡镇政府和252个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公布,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全覆盖,这也是我省在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
不同的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统一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市场监管行为规范……近年来,我省还在全省范围实施了市场监管执法“五个统一”,出台《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从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保障等六大方面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二十六项明确具体要求,规范和改进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依法决策不断推进
决策是政府治理的源头,也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 2015年,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提请省政府全体会议或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部门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