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社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客观评价省社投资企业经营成果和资产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省社经研究决定, 2015年度省社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评工作,依据《安徽省供销社对投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暂行)》(供发财〔2015〕107号)开展,由财会处牵头,会同人教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合作指导处和经管办组成考核组,共同完成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省社控股、参股(包括省社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企业。对集团公司重点考评母公司相关情况,如有必要可对子公司进行延伸考评。
二、主要内容
1、考评各企业2015年度的经营绩效。按照审计事务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和确认。
2、确认各企业视同利润考核等调增调减利润和净资产的相关因素与金额。
3、审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缴、已缴省供销商业总公司股利、不折股资产占用费、代管资产收益等情况;欠付省社(总公司)借款本息情况。
4、统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预发的2015年度薪酬,并对经省社确认的2014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等进行复核。
5、对2015年度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考评。
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考评的步骤及组织、时间安排
1、企业自评。请各企业对照省社文件规定的口径,结合审计确定的数据填报自评表(表样在省社网站下载),指标数据如有调增调减情况时需要说明具体原因和依据。于6月3日前将《企业业绩考评表》、《主要负责人薪酬及企业基本情况表》电子版、纸质材料各1份,经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财会处(经管办),联系人:徐华,电话:62636870,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2、省社复评。由省社考核组按照分工,分别对各企业2015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薪酬发放情况和其他情况等进行复核和评定。
3、考评结果。复评工作结束后,由省社考核组提出初步意见报省社主任联席办公会议审议,并按主任联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通报2015年度投资企业绩效考核结果。
四、考评要求
1、高度重视。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省社考核组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完整、真实地向考核组提供所需资料,确保圆满完成考评任务。
2、注意事项。一是及时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二是省社对主要负责人进行2015年度兑现前,各企业应全额上交应交省社的分红、不折股资产占用费等有关款项。
附件: 企业业绩考评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