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部署纳污坑塘整治工作

23.08.2017  21:32

近日,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排查情况和环保部工作部署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纳污坑塘整治主体责任。根据纳污坑塘类型,明确整治牵头单位、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和资金保障;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治”的原则,根据纳污坑塘的污染特征、污染程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步骤措施、任务分工;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定期公开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建立销号制度。各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要在前期报送的纳污坑塘排查台账基础上,及时将新发现的纳污坑塘纳入台账。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对纳入台账的纳污坑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加强督查督导。各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要加大督查调度力度,督促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省环保厅将对整治完成的纳污坑塘抽查核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组织现场督查;对纳污坑塘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地方,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