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19.03.2018  17:32

3月12日下午,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省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政府副省长杨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孙丽芳主持会议。省人才办主任朱春旭宣布省委决定:陆友勤同志任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同时提名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局长人选;孙丽芳同志不再担任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职务。

孙丽芳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真诚欢迎陆友勤同志到省民委(宗教局)工作。陆友勤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决定,在新的岗位上将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将担当作为,服从发展全局,自觉做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促进者;将廉洁自律,抓好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争先进位。

杨光荣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在孙丽芳同志带领下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杨光荣强调,省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民委(宗教局)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定上来。

杨光荣指出,陆友勤同志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工作经历丰富,组织领导能力强,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意识,注重抓班子带队伍,作风务实深入,自我要求严格,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相信以陆友勤同志为班长的省民委(宗教局)领导班子,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杨光荣要求,一要切实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主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运行;二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加强调度、严格督查,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要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创新发展,要牢牢把握加快发展这一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切实落实和完善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大力推进“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动民族聚居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要切实维护宗教和睦,要围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要围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实施“三个讲好”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围绕维护我省宗教关系健康发展,加强宗教关系监测、预警、评估,确保我省宗教领域不发生突发事件或恶劣影响事件;五要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