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委员单位及各地落实联合攻坚行动(二)
省商务厅(对口帮扶亳州市经开区崔寨民族村):把帮扶工作纳入厅整体扶贫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结合业务工作,引导当地骨干流通企业在该村设立连锁店,与生产大户开展产销对接,发展直采基地,在改善消费环境的同时帮助各族群众增加收入。鉴于该村区位条件,将帮助引荐有关企业到该村考察投资。
省交通运输厅(对口帮扶阜南县焦坡镇焦陂民族村):根据焦陂村道路建设实际和进度,优先将该村道路建设项目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进一步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同时,将不定期调研指导焦陂民族村建设和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该村农田水利、集镇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予以支持。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口帮扶太和县经开区闪庄民族村):到闪庄村实地调研,与村两委对接,了解当地对帮扶工作的需求。初步确定对闪庄村卫生室建设予以支持,并指导帮助筹建民族幼儿园和敬老院。同时,积极与有关企业协调,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收入。
省文化厅(对口帮扶阜南县焦坡镇焦陂民族村):积极筹措文化发展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专项扶持资金等文化专项资金,加大对焦陂民族村的支持力度,推进文化扶贫工作,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依托文化部门各项活动,加大文化惠民的实施力度焦陂民族村带动公共文化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省旅游局(对口帮扶亳州市经开区崔寨民族村):指导该村发展具有回族文化特色的旅游产业,帮助策划特色旅游项目对外招商,配合美好乡村建设,帮助协调争取完善旅游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当地群众参与旅游开发,拓宽增收渠道。
淮南市:印发《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优先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确定12个市民委委员单位重点对口帮扶6个发展相对滞后的困难民族村,要求困难民族村所在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实现上下联动,确保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