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6.06.2017  16:01

 

省残联机关党委6月26日消息:2017年6月20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省残联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称号以来,省残联再次获此殊荣,标志着我会精神文明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省残联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创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残联精神文明创建规划,细化了各项创建措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会精神文明创建卓越有成效。获得该项荣誉称号,既包含了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我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鼓励和期待,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有力鞭策。 为了更好地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下一步,我们要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项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凝心聚力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