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 2015年第三季度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5〕99号
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省政府2015年第三季度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落实情况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省政府。
联系人:黄孝飞;电话(传真):626012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1日
省政府2015年第三季度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切实抓紧抓好稳增长各项工作
1.继续高度关注和把握经济运行走势,对照年初确定的预期发展目标,强化对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消费、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对下滑幅度较大的地方和相关指标,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应对举措,严防过快下滑。(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等配合)
2.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抓好《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51号)等贯彻落实,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针对实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破解用工、用地等要素制约,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步伐,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打出稳增长的组合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政府督查室等配合)
3.适时召开省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和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形势,部署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统计局、省政府办公厅等配合)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召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汇报会,推进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部署下一步政府工作中的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抓好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负责)
2.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推行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出台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省编办负责)
3.适时召开简政放权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亳州等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编办、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政务公开办等配合)
5.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按时序要求完成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等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6.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改革,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动向,及时跟进,搞好配套。(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三、持续加大有效投入和项目建设
1.认真贯彻《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56号)精神,抓好“四督四保”制度落实,对照年初确定的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600个以上、建成600个以上的目标,分行业、分领域摸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掌握进度,加强调度,确保如期完成投资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政府督查室等配合)
2.加快推进商合杭铁路、合安九铁路、引江济淮工程、长江和淮河干支流航道整治、金寨抽水蓄能电站、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和全省农村电网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抓紧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配合)
3.积极探索项目建设投融资新模式,筹划产业发展基金,探索产业融资的新途径。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配合)
4.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密切关注国家投资重点,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投资“大盘子”。(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研究制定“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精神,抓紧完成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授牌、签订责任书、资金分配下达等工作,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完善促进基地发展政策体系,协调推进基地重大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五、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1.认真组织实施《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指导各市出台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筹备召开新型城镇化暨县城规划建设管理会议,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3.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适时部署全省县域经济暨开发区转型升级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配合)
六、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以及国家战略政策在我省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个新突破”和省委常委会议提出的“突出六个战略重点”,逐项研究“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尤其是深入研究谋划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平台、重大战略举措和重大战略项目,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引领性。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召开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汇报会,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高质量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组织编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争取9月份印发实施。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意见、2015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等,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等配合)
3.修订完善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研究推动岸线资源开发和港口建设,促进皖江各市联动发展、跨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制定《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一体化行动纲领》,推动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省旅游局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等配合)
七、加强政策落地的督促检查
对上半年政府工作进行“回头看”,7月中旬组织开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时序进度、措施落地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要求、跟进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政府工作有序有效推进。针对国务院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省政府督查室负责)
八、加大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力度
1.抓好秸秆电厂建设及利用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抓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调度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持续抓好扶贫攻坚和改善民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乡村旅游扶贫、易地搬迁等工作,加强全省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在振兴贫困地区发展上实现“六个新突破”。(省扶贫办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持续推进,提质增效,抓好33项民生工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各项民生工作,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省财政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