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安徽法制报]
本报讯 今后,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有了新渠道。5月29日,省司法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召开我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30余名志愿者接过聘书。从即日起,他们将为职工维权排忧解难。
随着新生代劳动者逐步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力量,广大职工的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愈加迫切。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仲裁调解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212件,同比增长28.05%,社会保险、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三类案件占案件总量的81.76%;非公企业案件占全年案件总量的85.27%,而非公企业农民工争议案件占立案受理的农民工案件总数的92.91%。
该顾问团是面向全省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服务性团体,团长由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工会公职律师和劳动争议仲裁员等人担任,其中有12名律师曾获得过“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顾问团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省总工会参与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性制定,配合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开展职工法制宣传,指导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和开展集体协商;参加职工信访接待;处理职工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顾问团的作用,省总工会设立了维权工作站,建立起律师定期值班制度,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无偿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把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行业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行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列为重点帮助事项。
下一步,各地市将对照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的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成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组织,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三级网络体系,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吴增彦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6月6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