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省工商局机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构建责任明晰、追责到位、措施有力的责任保障机制,2014年12月,出台了《省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规定了省工商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其他成员、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了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出台了《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抓反复,反复抓,把习惯养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
通过这次普遍约谈,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就是要督促省工商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准确把握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要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一种工作习惯,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
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在认真,贵在坚持。近年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协助省工商局党组先后出台了《省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省工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2017年具体意见》、《省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等,明确责任分解、考核和问责,年年抓、反复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我们从事纪检监察的同志,就是要‘婆婆嘴’,平时多提醒,做到持续抓、反复讲,大家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就会不断增强。”廖为真纪检组长在约谈中指出,“也请大家充分理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政治任务,也是纪律要求”。
三、抓重点,重点抓,让纪律挺起来。
王岐山同志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讲纪律、守规矩,是这次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约谈的重点。
约谈要求,守纪律、讲规矩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敦促党员干部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要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和制度行使权力,同志们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法律是底线,纪律是红线,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
省工商局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既是落实省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承接者,也是省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他们,省工商局党组一直以来始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一是思想教育从严,始终把党规党纪教育当成一项必须完成政治任务和常规工作来抓。二是制度建设从严,多年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三是干部管理从严,注意从思想倾向和约束言行入手,抓细微、抓常态,防微杜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正风肃纪从严,对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
约谈中,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将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省工商局机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要对党的纪律多做宣传,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不当的怨恨、埋怨,我们宁愿听到现在不理解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将来有人后悔的“哭声”。
这次约谈活动,得到了省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到了省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积极响应。大家认为这次约谈活动形式非常好,起到了宣传、教育、提醒的作用,同时通过接受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了一个更清醒的认识,感到了传导的压力,警示我们要心怀戒惧、敬畏法纪,清正廉洁、尽责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