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研讨会

15.02.2017  21:32

 

     

2月14日,省审计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研讨会,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全体人员、厅机关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或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共30余人参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贾宝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与会同志围绕如何加强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建言献策,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贾宝明指出,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为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要认真落实全会部署,二月底前将全会精神传达到基层,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务必于二月底前组织一次传达学习。

贾宝明强调,省厅建立了以纪检委员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队伍,是尊崇党章、践行党章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加强 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具体措施;也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委就在身边”的有效补充。厅机关纪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职责,各位联络员一定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

贾宝明强调,严肃审计纪律,落实审计组廉政责任,是审计机关每个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2016年12月,厅党组研究修订了《安徽省审计厅审计组廉洁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组廉洁监督员要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报告廉洁纪律执行情况。

贾宝明指出,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也要求“ 及时更新廉政档案 ”; 刘惠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二次 全会上要求“ 健全完善廉政档案 ”。要结合 厅机关正在进行的年度考核 ,整理完善处级干部的 廉政档案,落实处级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制度。要根据厅党组2016年9月研究制定的《安徽省审计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审计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落实述责述廉工作,健全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贾宝明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在第一种形态下功夫,目的是少出现“病树”、不出现“烂树”、保护好“森林”。近年来,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推进,审计项目数量不断增多,审计任务越来越重,投资审计、协审机构和人员的使用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呈高发、多发态势,个别基层审计机关暴露的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的还不到位、时有反弹问题,教训深刻,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处室(局)、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些功夫,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