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土地征收征用信访事项评议团两周年工作回顾

27.08.2014  13:50
 

      今年8月,是《安徽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暂行办法》实施两周年的日子。两年来,在省信访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土地征收征用信访事项评议团共开展了16次评议活动,评议信访事项32件,终结28件,未予终结4件。已评议终结的信访事项除宁国市周某某因未达到个人过高无理要求对评议结果不满意外,没有发生一起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现象,得到了信访人、承办单位、评议团专家和社会各界的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把握全局,保障评议顺利进行

      在评议活动现场,少数信访人负面情绪较重,偏激偏执,意外情况随时可能发生,要求主持人必须有较高的政治智慧和掌控能力。本团自评议活动开展以来,做到了严肃认真、公正和谐、人尽其言,积极稳妥地实现了评议的既定目标。一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信访事项评议主持人敢于碰硬,对责任主体提供的证据要求有法可依,对少数承办方工作中存在的瑕疵甚至过错,如征地拆迁“先上车后买票”、征地公告不及时告知、送达和签名等程序不规范、关键证据如地貌航拍图等不公开展示等行为,当场或在预审会上严肃指出,督促其迅速整改,完善相关手续,补充相关材料。尤其是对一些责任主体无原则迁就信访人、花钱买平安,用财政的钱满足信访人无理诉求的行为,当场给予毫不留情的批评。同时也警示了少数欲求过高的信访人,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表达了评议团的立场,打消了信访人的错误认识和不切实际的诉求。二是严肃纪律,维护秩序。评议团主持人充分保障信访人的发言权和质辩权,强调评议会纪律,严肃会场秩序。对那些有理有据,甚至据理力争的信访人,鼓励大胆发言,质辩及证据展示到位,从而使其放下心结,满足“讨要说法”的心理需求。对少数偏执,有过激行为甚至人身攻击语言的信访人及时予以打断,重申会场纪律,保障了评议会顺利进行。三是归纳总结,提高效率。在评议过程中,主持人及时总结和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信访事项的关键点,增强评议的针对性与效率,保障评议不偏离主题,使得评议参与双方及评议员的发言、询问及观点阐述到位。

二、创新方式,以评议促化解

      信访事项终结评议制度实施以来,评议团在评议过程中,积极查找不足,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创新,推动信访事项终结评议机制的成熟发展。一是建立评前预审制度。不少信访事项历时久远,牵扯较多,政策法规界限模糊,评议会上往往难以厘清全貌。为更好地、公平公正地开展终结评议活动,今年以来,评议团对拟评议的信访事项逐一进行评前预审,要求评议团专家、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全部参加,承办单位全面汇报展示相关资料,现场回答评议员询问。同时,安排评议团律师与信访人进行前期沟通,了解信访人真实诉求,把真功夫下在评议会外。这项制度在省信访局的支持下,得到了评议团专家和承办单位的高度认同。多次预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增加了评议员对信访事项基本情况了解的深度与广度,熟悉信访事项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有利于做出客观、公正、合理的判断。更重要的是通过预审把关,对办理程序不完善的要求及时补救,补充证据材料,有效地提高了评议质量,也倒逼责任主体在今后工作中能够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如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王某某提出的拆迁及物品损失补偿等9项诉求的评议事项,尽管情况复杂、年代久远,但承办单位按照预审要求补充材料扎实,涉案的各项证据、政策法规依据、协议告示等旁证资料准备齐全,从而使得评议团成员全票同意该事项终结。二是建立终结事项回访制度。评议团从巩固评议成果入手,主动邀请参评专家,结合本职工作,深入信访人所在地回访,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回访更主要的是查找评议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如去年12月27日,评议团对宁国市周某某反映仇某未经批准侵占其0.6亩耕地修建墓地的信访事项进行集体评议,决定依法予以终结。因未达到信访人的过高无理要求,周某某对评议结果不满意。今年8月20日,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办负责同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评议团负责同志带领评议团成员到其反映的墓地实地查看,召开村、乡干部座谈会,了解客观真实情况,再次倾听信访人诉求,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的评议程序、终结依据、评议结论和送达方式规范合法,对其过高无理要求进行了耐心的沟通疏导,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

三、加强协调,注重疏导教育

评议团在召开评议会之前,认真审查拟评议信访事项的卷宗,按照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事项涉及的业务知识,选定评议团专家成员,客观公正地开展评议工作。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每次评议,评议员们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到每场评议,凭借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常识、常情、常理来分析判断,认真行使自己的职责。征地拆迁关联度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牵着群众,处理不好往往会影响一大批群众的合法权益。评议员们在评议时,注重做好信访人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和评议事项梳理工作,引导信访人正确对待问题,理性反映问题,心平气和协商解决问题。如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评议团在评议过程中要求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参与评议,详细介绍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法规政策,并从其它专业评议团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议团,发挥各自所长,公平公正地开展评议。二是认真换位思考。不少信访人都是老上访户,多次越级信访,有的和同类信访人员经常交流信访“体会”,讲歪理、认死理、不听劝,即使承办方事先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由于双方缺乏沟通或由于承办方直接处理信访人的问题而产生对立情绪,效果往往并不好。而评议员尤其是律师、代表、委员以第三方身份,借询问之机,结合每个具体事项,因人施策,认真为信访人解疑释惑,宣传法律政策,从信访人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其把脉分析,陈述利弊。由于评议员情理法并重的态度和中立、公正的立场,使得信访人比较容易接受,取得了他们的理解与认同,消除或减轻了信访人的对立情绪,搭建起承办单位和信访人之间的“连心桥”。如宿州市泗县陈某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不到位的信访事项,评议团在评议过程中发现当地发生用地行为是在2009年,但省政府下达的用地批复却是2011年的,评议团专家认为当地按照2009年的标准补偿是不合理的,决定不予终结,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评议意见依政策落实到位,信访人随即写了息诉息访承诺书,一起多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三是帮助理清思路。评议现场,少数信访人态度偏激,东扯西拉,评议员无法了解其真实诉求和理由,评议往往无法正常进行。为此,主持人和评议员通常采取长问短答的方式,循循善诱,引导信访人逐步梳理出真实诉求及信访问题的要害和症结。如今年6月26日评议的休宁县万安镇项某某信访事项,该信访人在评议会现场大声喧哗,语无伦次,混淆概念,不断重复描述与信访事项无关的事由,导致评议团专家无法真正了解其诉求,影响评议的正常进行。评议团主持人在耐心听取其陈述后,采用长问短答的方式,一一帮助其理清思路,固定诉求焦点,得到了信访人的赞同,也保证了评议会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程序,确保评议质量

      以程序规范确保评议的公信力,搭建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化平台,来实现“以终结促化解”的目标。从基层送评资料审查到案结事了,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关口。一是把好评前审查预审关。省政府复核办按照《安徽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首先从申请备案及认定报告、办理复查复核意见、主要领导接访情况、信访人诉求、人文关怀、相关证据等程序上严格把关,再交由各评议团从实体和程序上认真审查。对责任主体来说,主要是政策依据,适用法律的准确性,相关的文件、公告、批复、协议、会议纪要等合理合法和统一性,证据及旁证材料的真实、规范和有效性。对信访人来说,主要是诉求及理由的梳理,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没有,不合理诉求如何解释清楚,信访人反复上访的症结、诉求底限到底在哪?通过全面审查和预审,了解信访事项全貌,督促承办单位完善手续、不留瑕疵。二是把好评中合议关。每次评议都要制定专项评议方案并严格执行,建立有序的评议秩序。对信访人无正当理由未到评议现场的,承办单位在说明情况并出示评议会通知送达回执等证据后,经评议团集体合议,符合评议程序的评议会继续进行,有效地遏制了信访人无理缠访的心态。对评议员的不同意见及信访人未能到场参加评议会,承办单位提供的证据经过据实记录,形成的评议结论作为信访事项处置的主要依据。省信访局复核办负责人自始至终列席每一项评议活动,并适时提出建议和要求,指导评议活动顺利进行。如2014年8月13日,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张某信访事项评议会,信访人曾书面要求召开评议会并参会,在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向其送达评议会通知时,信访人也表示同意参加评议会,但在评议会召开时,信访人无故不到场,严重影响评议会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在承办单位说明相关情况并出示了评议会送达通知回执后,经评议团专家一致同意,按照皖信联办函〔2012〕80号文件精神,该评议会正常进行,有效维护了评议会的严肃性。三是把好评后跟踪监督关。评议终结不是信访工作终结,评议结论需要当地政府积极落实,评议团跟踪督办,把落实评议结论作为继续化解的过程,以达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的目的。如今年7月31日评议的长丰县吴山镇王某某信访事项,评议会后,评议主持人组织部分专家对吴山镇进行回访,落实评议团专家意见,切实维护王某某合法权益。通过上述程序,实现了信访事项终结评议程序上终结和事实上终结的有机统一,让每件评议的信访事项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五、强化宣传,及时总结提高

信访事项终结评议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工作中评议团注重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并积极向省复核办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信访事项依法终结质量和水平。2013年初,我团撰写的“信访终结评议是创新信访管理的生动实践”,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省联席会议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市县联席会议和各评议团学习,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及时认真研究,并采纳了部分建议。去年2月,撰写的“推动以终结促化解的制度化设计”,以论文形式发表在《安徽信访》2013年第2期。今年初,撰写的“浅谈我省信访终结评议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分别以工作报告和政府参事建议的形式上报,方春明副省长先后两次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另外,我团主持人及评议员多次参加省信访局主持召开的信访终结评议座谈会、研讨会,并接受新华社、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积极宣传信访事项终结评议制度,推动信访事项终结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省土地征收征用信访事项评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