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补充通知

28.07.2014  17:47

                   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
              关于编报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补充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资预〔2014〕93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财政“涉企系统”数据填报项相关事项的通知》(财监函〔2014〕8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属企业应抓紧做好《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工作,连同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于2014年7月31日前一并报送省国资委,同时抄送省财政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二、为提高项目编报质量,省国资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属企业申报的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开展评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实行滚动管理。
 
  附件: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申报表

                            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