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9月20日,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姜明主持。协调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国安通报了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情况,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保密局、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考试保障工作作了重点发言。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定明受李建中副省长委托讲话。
刘定明指出,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成立安徽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积极有效应对考试方式变化带来的考验,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思想上的零懈怠、态度上的零差错、工作上的零失误,圆满完成考试各项工作任务。
刘定明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强化严谨、专业、缜密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全力以赴做好考试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刘定明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凝聚工作整体合力。要建立职责清晰、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压实工作责任,紧密协作配合,严明工作纪律,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向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厅国家司法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