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项举措落实中央领导有关自治州批示精神
中央领导有关自治州批示精神,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学军等省领导专门提出明确要求,省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报告内容,当前重点要立足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全面落实中央、我省出台的相关差别化扶持政策,认真编制并实施《安徽省“十三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源整合,确保如期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为推动领导批示贯彻落实,省民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管理与监督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召开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资金)管理座谈会,分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改革的新形势,督查有关项目建设情况,谋划“十三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少数民族农村人才培养。继续落实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千百培训计划”,举办第二期少数民族创业带头人培训班、少数民族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班,培训带头人50名,食用菌种植户30多人,为民族乡村发展“一村一品”,培育特色产业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指导。
三是推进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与省发展和改革委沟通,就总体目标等核心内容进行对接,撰写我省“十三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纲。
四是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召开全省民族关系状况分析会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座谈会,组织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行调研督导,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下一步,省民委将继续在谋划“十三五”有关工作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上下功夫,在推进“联合攻坚”行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力求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