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首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报告》全文近13000字,从人口老龄化现状、老龄事业体制机制、老龄法规政策体系、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社会优待、老年社会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发展综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10个方面对全省老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总结分析。《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老龄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基层基础,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呈现全面、快速的发展态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老年群体的民生保障网更加密实。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老年宜居环境持续改善,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举措有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精神生活更加丰富。与此同时,我省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特征突出,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服务保障能力不够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敬老爱老助老氛围不够浓厚、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等问题。《报告》强调,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老龄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日趋完善,职能部门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老龄事业的热情更加高涨,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全省老龄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总指导,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确保老年群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作为全省首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报告》的最大亮点在于人口老龄化现状一章的户籍老年人口部分,分年龄、分地区、分城乡、分性别对2016年底安徽老年人口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此外,《报告》还特别绘制了《2010年、2016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对比表》,就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社会优待、老年社会参与等4大类、10个小类、31个具体指标进行纵向对比,更直观反映出2011年以来安徽各项老龄工作取得的崭新成果。
根据《“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皖政办〔2017〕61号),“建立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年度发布制度”将作为常规工作固定下来,由省老龄办牵头,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统计局等14个厅局分工负责。据悉,省老龄办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2017)》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