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07.03.2017 20:0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加快中国特色安徽现代司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省厅决定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本次文件清理范围包括1955年省厅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中共安徽省司法厅委员会、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中共安徽省司法厅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办公室、省司法厅政治部名义印发,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
本次文件清理工作将历时5个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部门逐件逐条梳理,提出清理意见。省厅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复核,提出复核意见。清理结果将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为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本次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省厅将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厅文件的决定》,并在省厅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时根据清理结果,组织编印《安徽司法行政文件汇编》,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使用。
(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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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7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