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通报全省社区矫正中心达标考核结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提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水平,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达标考核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日前,省厅对2016年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达标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其中,先进社区矫正中心36个,达标社区矫正中心39个,不达标(含未申报考核)社区矫正中心29个。
通报指出,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过程中,地方党委政府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各市、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谋划,积极推进。目前,所有县(市、区)都建设了社区矫正中心,并在矫正执法管理、监管教育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但仍有部分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不达标,场所建设、功能室设置、人员配备等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现实需要。
通报强调,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新阶段,司法部对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更加重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围绕省厅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达标升级”计划,要进一步强化场所建设,完善功能设施,充实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水平。要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中心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中执法和整合矫正资源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执行的体制机制。要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优化执法流程,统一工作标准,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提高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质量和效率。
通报要求,社区矫正中心未达标县(市、区)司法局要引起高度重视,学习借鉴已经达标县(市、区)经验做法,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整改措施,确保2017年底前实现社区矫正中心达标。先进及达标社区矫正中心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为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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