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处置工作获省扫黑办通报表扬

23.01.2019  11:34


1月14日,省扫黑办对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系统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处置情况进行通报,省厅该项工作获得省扫黑办的通报表扬。

省扫黑办通报指出,“综合各市、省直成员单位及其系统线索(信件等)摸排上报情况,合肥、宿州、蚌埠、淮南、滁州、六安、芜湖、黄山等8市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卫健委、省银保监局等8部门报送及时,行文较为规范,填报数字较为准确。”

省扫黑办通报同时指出,全省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处置工作还存在部门成员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对黑恶犯罪认识不清、部分地区未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数字统计不准确等突出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深入整改通报中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今年上半年对我省专项斗争督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省厅积极谋划,系统上下认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移送处置工作,2018年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线索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4件。2018年5月24日,厅党委会研究下发《安徽省司法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制度,要求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双报告”制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按规定报送统计公安机关,并在5日内层报省厅。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月度综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统一填报标准,规范填报要求,严明填报纪律,确保填报工作及时、规范、准确。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厅基层工作处分别牵头,制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案,建立摸排责任制,健全排查网络,明确摸排重点环节和摸排途径、摸排措施,在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排查摸底,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工作,教育引导实施过涉黑涉恶犯罪的人员主动自首,了解掌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主动检举揭发,为公安机关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厅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