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开展全省公证质量巡查和检查工作
06.12.2017 16:2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提升公证质量建设水平,11月中旬—12月上旬,省厅组织开展全省公证质量巡查和检查工作。此次巡查检查重点为全省各公证处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所承办的部分公证卷宗。主要检查类型为遗嘱、继承、委托、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保全证据六类公证事项。省厅坚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全覆盖的要求,按照每名执业公证员抽查10份卷宗,通过全省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共随机抽取了全省82家公证机构2870余份公证卷宗。根据《安徽省公证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规定,从全省公证质量检查员库中遴选30余名检查员,对照《安徽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安徽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对被查卷宗逐卷逐项逐条进行评分,并把检查情况填入《公证质量检查记分表》。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巡查与集中封闭检查的方式。实地巡查期间,省厅组成六个巡查组,分赴合肥、阜阳、蚌埠、淮南、芜湖和铜陵六市,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台账、抽查公证卷宗、实地察看公证机构场所等方式,重点巡查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进展、公证卷宗质量、公证执业“五不准”落实等情况,并现场召开座谈会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反馈巡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下一步,省厅将对此次公证质量巡查和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获得本年度公证质量优秀等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进行通报表扬。
(厅公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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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7 16:23
省厅召开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会议
为推进我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11月30日,司法厅